弗里斯兰马的体重普遍在五六百公斤以上,而蒙古马最多二三百公斤,即便是超级变异的,也不会超过四百公斤。双方放面对面,就好比次轻量级和超重量级的拳手打在了一起,大明的骑士居高临下,包括观众,自尊心都得到了极大地满足。不好意思,弗里斯兰马还有个特点,它们后腿强劲,常常喜欢高扬起身体,用前蹄攻击,和饭盆差不多的蹄子,挨了一下,哪怕是老虎狮子一样要骨断筋折,小命玩完。
而且这些弗里斯兰马漂洋过海,到了陌生的环境,十分的狂暴,踢,咬,啃,打,什么手段都上来了。
马球比赛早就变了味,成了彻头彻尾的厮杀。
两旁的观众伏在栏杆上面,翘着脚巴望,雷坚,沈公子,等等一群贵公子看着雄壮的弗里斯兰马,彻底迷醉了。
熠熠生辉的黑色皮毛,雄壮的身躯,不羁的鬃毛,凶残狂暴的战斗方式,每一匹马就像是战车,横冲直撞,无所顾忌。
“太热血,太爷们了!”
他们全都神情激动,沈公子更是浑身颤抖,哪怕吃糠咽菜,他也要弄一匹弗里斯兰养着,太帅气了,有木有啊!
高拱和江东都站起身,到了看台前面,伸长了脖子巴望着,越看越高兴。弗里斯兰马比起阿拉伯马更加雄健,战斗力更强,要是明军拥有一群装备弗里斯兰装备的骑兵,只怕俺答要望风而逃了。
“芳溪公,中玄公,怕是不成。”唐毅低声说道:“席慕云刚刚派人送给我一封信,详细介绍了这种战马,名为弗里斯兰,是出产自欧洲尼德兰地区的一种战马,被佛朗机人带到了吕宋,前不久,席慕云用,用计从佛朗机人手里弄来的。”
唐毅没敢详细说缘由,实在是他都觉得有点脸红。
所谓的尼德兰就是后世荷兰和比利时一代,当时还处在西班牙的控制之下,西班牙人窃据了吕宋岛,弗里斯兰马也被带到了东方。
骑兵为王的时代,任何优秀的战马都是宝贵的战略资源,西班牙人可比贝都因人狡诈多了,岂能轻易从他们手里弄到战马?
不过难不倒席慕云,他在一次和西班牙做生意的时候,偶然瞥见了弗里斯兰马,当时他就下定了决心,无论如何,都要弄到手。
席慕云非常有耐心,为了这个目标,他花了一年的时间,和西班牙人做生意,交朋友,从织造局弄到最好的皇家丝绸,洁白如玉的瓷器,精巧的珠宝饰品,每一样都让西班牙人如痴如醉,席慕云还拿出他的进士身份,告诉西班牙人,他是明帝国承认的最高级学者,他愿意帮着西班牙人传教……
一群远来的蛮夷哪能弄懂复杂的大明,席慕云的话,他们深信不疑,在谈妥了派遣去大明的教士之后,吕宋总督决定举行一场盛大的马球比赛,进行庆祝。
结果就在比赛的时候,突然马尼拉发生了猛烈的爆炸,地动山摇,观众吓得到处逃窜,总督大人不得不领着人马去救援,只剩下少量的士兵看护马场。
席慕云带着的人手乔装混在人群中,立刻发难,杀光了西班牙人,抢走了二十多匹弗里斯兰马,他们一路逃到了海边,那里有等待许久的船只。
上了船之后,席慕云没急着离开,而是静静等待,不久之后,有几十个人急匆匆跑来,他们带着俘虏来的训马师,营养师,一起上了大船。
这才快速起航,离开了吕宋岛。
他们前脚刚走,后面西班牙人就追了上来,在海上连续斗了十几天,明军损失了三艘大船,六匹弗里斯兰马葬身大海,西班牙人也损失了五艘船只,恰巧又赶上了福建水师南下,才把席慕云他们保护回了大明。
为了十几匹战马,得罪了西班牙人,搞不好还要爆发战争,席慕云胆子再大也害怕了,赶快把事情原原本本交代清楚,又从俘虏嘴里,问出了弗里斯兰马的详细情况,都送到了唐毅手里。
“西班牙所谓的无敌舰队,也就是在欧洲耍耍威风,到了东方,只会有来无回!”唐毅笃定说道。
不是大明的海军多强,而是劳师远征,兵家大忌,哪怕几百年后,八国联军也只凑了一万八千人,西班牙能调到东方多少舰队?
别忘了,欧洲还有英国,法国,尼德兰也不安生,西班牙大军远征,估计没到东方,后院就失火了。
唐毅不在乎开启战端,有意思的是高拱和江东更不在乎,他们根本不知道欧洲是个什么情况,甚至还把西班牙和葡萄牙统称为佛朗机,尼德兰的商人只是红毛夷,他们能有多少本事,值得大明忧心忡忡?
唐毅第一次觉得无知也不错,他们很快把注意力放在了弗里斯兰马上面。
同阿拉伯马适合混血,能够培养出更强势的后代不同,弗里斯兰马是单一血统的纯种马,也就是说,没法和当地马结合。而席慕云弄到的弗里斯兰马之中,只有八匹公马,十一匹母马,指着这点数量,想要繁衍出一支骑兵,还不知道要多少时间呢!
短期内,弗里斯兰只能作为一种强悍的象征,出现在赛场上,而没法出现在战场上。
唐毅十分懊恼,可是转念一想,他记得铁岭挽马,还有伊犁马都是引进不同种类,进行繁衍选育出来的。
根本没有必要落入后世的窠臼,只要愿意花几十年的时间,没准也能培养出属于东方的优秀战马,不管是弗里斯兰,还是阿拉伯马,都是基因提供者而已!
想到了这里,唐毅心花怒放,觉得天都格外晴朗,世界都明艳起来,看,一片片的红色,花都开了……
下一秒唐毅反应了过来,根本不是花开了,而是遍地的血水。
所有参赛的蒙古马和骑士都被弗里斯兰给放倒了,席慕云的坐骑咬着一匹蒙古马的脖子,用力甩了出去,高高扬起身躯,在夕阳中,反射出暗红色的光芒。
时间定格,四比三,大明赢得了最后的胜利。
潮水一般的欢呼声,惊天动地,唐毅捅了捅高拱,笑道:“中玄公,这回又赌赢了吧?”
高拱白了他一眼,“老夫岂是钻在钱眼的人?能得到两种良驹,我大明骑兵有望,高某哪怕是吃糠咽菜,也甘之如饴啊!”
高拱充满了真诚,叹道:“行之,身在江湖,心忧朝堂,著书立说,革新马政,居功厥伟,你该回朝廷了!”
不只是高拱,包括江东在内,老头子身体不成了,他准备回京之后,就辞去兵部尚书,而继任的人选就是唐毅。
要回京城吗?
唐毅默默摇摇头,“中玄公美意小弟心领了,只是火候还不到啊!”
高拱愣了一下,竟深以为然地点头。这一次的比赛让高拱看透了大明官场的无能和虚伪,面对自己人,他们凶悍无比,恨不得置对方于死地,面对敌人,他们却总想着委曲求全,苟且偷安。
李春芳的作为不是他一个人,而是上至嘉靖,徐阶,下至翰林科道,一大群文官的共同心声,遇到了困难,因循守旧,抱残守缺,一个个知难而退,知难而绕,指望着他们中兴大明,简直是做梦。
“行之,凡事总要有人去做,去争!尸位素餐之徒,留在朝堂一刻,对大明的伤害就多一分,你足智多谋,又年轻有为,正是大作为的时候,老夫不才,愿意和行之,还有天下间志同道合之士,共同振衰起弊,扶持江山社稷,莫非行之不愿意吗?”
高拱时刻充满了斗志,唐毅非常钦佩,忙抱拳拱手,笑道:“承蒙中玄公看得起,小弟自当鞍前马后,为公冲锋陷阵,万死不辞。只是小弟手上还有些事情,必须要处理,也用不了多少时间,一年半载,就会有结果,到时候小弟自当回朝。”
高拱眉头一皱,有些失落,又很快过去了。
“行之,你要做什么老夫就不问了,不过我想应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情,既然如此,老夫就静候佳音了。”
……
赛马比赛落下了帷幕,只是真正的影响才刚刚开始,
比赛结束的第二天,嘉靖就下了圣旨,要求将天马和龙驹带到京城,他要亲自观看。阿拉伯马混了一个天马的称呼,弗里斯兰变成了龙驹,也恰如其分,只是朱山和席慕云都不高兴,好马要送给嘉靖不假,可是到了皇帝手里,就只会成为圈养的宠物,公马更是要挨一刀,数量有限的宝贝儿,献给嘉靖,实在是浪费。
唐毅只能说道:“天大地大,皇帝最大,有了陛下认可,马术能更容易风靡天下,做出点牺牲也是没办法的,你们切记,到了京城,一定要回说话,把陛下哄好了。对了,我会让翰林学士徐渭帮忙的,放心就是。”
打发走了两个不情不愿的人,还有几个麻烦的人要送走,蒙古来了三位台吉,岱青丢了战马,铁背被撞得半死,相比而言,乌木儿更倒霉,他的战马被踢倒,摔在地上的时候,又压断了腿,不得不截肢。
岱青看着两个更倒霉的家伙,突然庆幸起来,能保住小命就算是不错了。来时气势汹汹,归时星落云散,越过长城的时候,他们只有一个念头,再来不来比赛了,太伤人了……(未完待续。)